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助理招聘启事

2024年9月4日   点击人次: 3157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办理协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全校全日制2023级与2024级本科生、2021级保研本校生。

 

三、基本条件

(一)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文科绩点不低于3.0,理科不低于2.8(有电脑技术、宣传设计等特长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在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余力从事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三)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做事耐心细致,有奉献精神;

(四)文明知礼,表达、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接待工作;

(五)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较快;

(六)每周一至周五有2至4个完整时间段以上(连续两节课为一个时间段),若情况特殊,能保证有较多空余时间可安排工作亦可。

 

四、岗位职责

(一)处理各类就业资讯,完成筛选、整理、挂网、宣传等工作;

(二)对接企业、学院及学生,举办招聘会和宣讲会、接听电话等多维度协助就业相关事项开展;

(三)负责档案管理及派遣工作。

 

五、待遇

(一)一经录用,即可接受一系列系统的培训,提升工作技能及综合素质;

(二)提供各种学习与实践的机会,充分接触用人单位,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个人的全面锻炼发展;

(三)属于半义务性质学生工作助理,享受基本的勤工助学补贴;

(四)授予相关工作证明;

(五)每学期享有第二类课程(非正式课程)学分加分。

 

六、聘期与考核

(一)聘期。学生工作助理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7月),每位学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校内岗位。

(二)考核与管理。通过面试后试用期为一个月,根据试用期的个人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每学期结束后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对学生工作助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决定续聘或解聘。完成一学年工作并且表现合格者,可获得学生工作助理任职证明。

 

七、招聘流程

报名者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取等程序,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确定录用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聘任为学生工作助理。

(一)报名

1.石牌校园

有意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就业办助理报名表》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于9月14日(周六)下午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s805@scnu.edu.cn。

2.大学城校园

有意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就业办助理报名表》(需手写并贴上一寸照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打印纸质版)交到行政楼C区一楼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报名时间为9月4日至9月19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面试当天请按具体通知时间(具体见招新咨询群),到所在校园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如下:

1.石牌校园: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19、20日

面试地点: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具体见招新咨询群

2.大学城校园: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21、22日

面试地点:大学城校园行政楼C区一楼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具体见招新咨询群

(三)聘任及上岗

自发布聘任消息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上岗及参加相关学习培训。通过面试者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并接受系统的工作技能培训,试用期间会视其实际能力和具体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通过试用期并被正式录用成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助理者,将获得作为学生工作助理的补贴。

 

八、相关资料及附件

(一)《就业办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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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新咨询群

1.石牌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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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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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0-85211035(石牌校园)    020-39311035(大学城校园)

 


 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