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的通知

2025年6月18日   点击人次: 1274   

各学院、各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要求,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将登记毕业去向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为落实相关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登记工作

各学院要准确把握最新的就业监测指标的内涵和界定标准,指导每一位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的“毕业去向登记”模块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学院要严格按照最新的毕业去向界定标准进行材料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8月31日前及时更新。9月份后,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发生变动的,要继续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上登记、更新。


二、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督促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或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确认。毕业生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中更新,更新完成后待数据同步到全国登记系统再予以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确保所有毕业生在毕业正式离校前完成首次毕业去向登记与确认工作,并在毕业当年及时对本学院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进行日常变更审核。

(二)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毕业生,并做好通知的解读、答疑工作。

(三)针对未就业毕业生,需摸清毕业生当前就业心态,了解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所需帮助,并做好后期跟踪、帮扶等工作。

 

附件一:毕业去向登记及毕业去向信息确认的具体操作要求及流程

附件二: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手册(下)

 

 

 

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