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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毕业生电子协议书操作指南

2020年10月26日   点击人次: 2040    作者:gbz

一、协议书的填报

1.进入申请界面

打开微信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点击图中“电子就业协议”,点击“填写就业协议”

注:如提示“派遣方案及档案信息未初始化,未能进行就业协议书上报”,点击9宫格左上角“个人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由学校、省就业中心审核并初始化后方可申请。



2.填写调查问卷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3.核对个人信息

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协议书中。

(1)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政治面貌如有错误,应与学院、学校联系修改后再申请;

(2)生源地有误,请直接在“个人信息”模块修改,应待学院、学校审核后再申请;



4.填报就业信息

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就业信息,填报前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各项内容后再填报。



5.派遣和档案信息

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档案去向类型”一律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



6.填写协议其他内容

本步骤填写内容将体现在协议书内容,请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各项内容后,再填写申报,以免与事先口头约定内容不一致,导致毕业生利益受损。



7.申请信息确认

确认全部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上一步”到对应步骤中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申请。院系审核前毕业生可直接修改申请信息,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8.打印协议书并签约

经院系和学校审核后,毕业生即可下载协议书PDF版文件,一般打印2份,与签约单位同时签订该协议。

就业协议书中间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需另外申请及出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可在回传就业协议后继续申请办理。



9.回传就业协议

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应及时上传签订后的图片,系统将自动在此图片上加盖学校电子印章。
拍照上传时,应注意协议书上的左上、右上、左下三个二维码要与拍照界面的三个方框对应。
上传后即完成全部步骤。



二、作废就业协议

学生未完成签约手续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作废协议书。
学生需要向学院和学校进行作废协议书(申请书模板可在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导航网下载)的申请,申请书需要学院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hs805@scnu.edu.cn邮箱。


三、申请解约
学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如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原因,确属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违约的,在小程序上提交解约申请,需要上传附件包括:
①解约申请表(模板可在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导航网下载)(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注明已签约单位名称、新单位名称、毁约缘由以及个人信息),本人手写签名;
②原单位的解约意见(需盖章);
③新单位接收函(接收证明);
④学院审核意见(需辅导员、副书记签名以及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