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2023年7月6日   点击人次: 37608   

各学院、2024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4届毕业生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

 

一、补贴对象

2024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一)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提供脱贫人口家庭纸质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名单后发送至市高指中心,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与报送“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进行核验。

(二)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各学院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A4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学院;“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电子版命名:学院 姓名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学生父母一方的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者学生本人的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电子版命名:学院 姓名 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电子版命名:学院 姓名 身份证)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电子版命名:学院 姓名 户口本)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均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且需要生成电子版扫描件并按照上文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命名并归入到文件夹中(命名:学院 姓名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并上交给毕业班辅导员。

(二)审核提交

毕业生辅导员对每位毕业生申请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证件是否有效及是否在有效期),严格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xx学院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外,发证单位和编号必须填写)。

8月14日前,各学院将汇总的学生电子版申请材料与学院花名册打包发送至邮箱hs805@scnu.edu.cn文件与邮件主题:XX学院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学院名称请使用全称。

9月4日前,各学院将汇总的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与花名册提交到各校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审核公示

各学院提交材料,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在就业导航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再报呈市高指中心审批。

(四)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高指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银行卡中。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不提交社保卡金融账户会影响系统录入),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二)学生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烦请各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将通知传达到位,做好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