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师范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2023年10月23日   点击人次: 1797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要求,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3年9月至1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初赛承办单位:各学院

复赛、决赛承办单位: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协会


四、赛道设置

大赛赛道分为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

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就业赛道

面向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面向学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校赛安排

1.初赛

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校复赛的选手。各学院参照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详见附件1和附件2),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学院完成选拔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学校复赛参赛选手。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中成长赛道设有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有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可鼓励参赛选手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2.复赛

复赛采用网评方式进行。

3.决赛

决赛以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广东省大赛组委会的有关要求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赛和全国赛。


六、奖项设置

参照省赛通知要求,学校决赛设置奖项如下:

奖项

名额/名

奖励

金奖

各赛道1名,共6名

获奖证书

银奖

各赛道1名,共6名

获奖证书

铜奖

各赛道1名,共6名

获奖证书

优胜奖

各赛道5名,共30名

获奖证书

最佳人气奖

各赛道1名,共6名

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

各校区校园1个学院

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老师

48名

获奖证书

 

七、赛程安排

1.宣传发动(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初)

各学院充分利用校园媒体、班会级会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和报道,营造“人人知晓比赛,人人愿意参赛”的良好氛围。

2.院级初赛(2023年11月10日前)

各学院做好院赛组织工作,发动并指导学生于11月5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完成报名并提交作品。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完成初赛,遴选推荐优秀学生3人晋级校级成长赛复赛,4人晋级校级就业赛道复赛,本科生、研究生须保持合适比例。


晋级校复赛参赛材料提交如下:

赛道名称

参赛材料

成长赛道

 

1.生涯发展报告:介绍职业发展规划、实现职业目标的具体行动和成果(PDF格式,文字不超过1500字,如有图表不超过5张)。

2.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可加入视频)。

就业赛道

 

1.求职简历(PDF格式)。

2.就业能力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可加入视频)。

3.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实践、实习、获奖等证明材料(PDF格式,整合为单个文件,不超过50MB)。


3.培训辅导(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赛事举办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系列讲座、一对一辅导等活动,面向参赛学生进行培训。

4.校级复赛(2023年11月中旬)

学校举办复赛选手训练营(线上),辅导选手优化作品,组织评审专家对晋级校级复赛选手的参赛材料和主题陈述进行线上评审,根据分数排名择优选出晋级校级决赛选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校级决赛(2023年11月中下旬)

成长赛道决赛定于11月23日举办,就业赛道决赛定于11月25日举办。参加校级决赛的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同期活动

学校将围绕相关赛事广泛开展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帮助学生更好规划生涯、提升就业能力。

1.主题巡讲

组织职业生涯规划讲师团为学院一、二年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主题巡讲,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动员学生参赛。

组织就业讲师团为学院三、四年级学生开展简历制作、面试技巧主题巡讲,提升相关技能,动员学生参赛。

2.省高师专场招聘会及各专项招聘会

相关活动信息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确定1名专职辅导员作为联络人(建议安排本科生三年级辅导员),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初赛组织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引导更多学生了解、参与大赛。

2.各学院要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场地等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要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3.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4.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十、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13日(周一)前将《学院推荐参加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复赛人员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版、Excel版)、初赛情况简表(附件4)、代表性照片5张,学生参赛材料(按赛道分别创建文件夹)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52706728@qq.com,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职业规划大赛参赛作品”。

 

联系人: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陈  璐 020-39311035

研究生院         董怀宏 020-85211117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