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的通知

2026年6月10日   点击人次: 4662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登记工作

各学院要准确把握最新的就业监测指标的内涵和界定标准,指导每一位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的“毕业去向登记”模块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学院要严格按照最新的毕业去向界定标准进行材料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8月31日前及时更新。9月份后,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发生变动的,仍可继续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上登记、更新。(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第五章)


二、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督促毕业生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或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确认。毕业生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中更新,更新完成后待数据同步到全国登记系统再予以确认。(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第七章)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确保所有毕业生在毕业正式离校前至少登记一次毕业去向与确认工作,并在毕业当年及时对本学院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进行日常变更审核。

特别提示:所有毕业生均须在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只有完成登记,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方可生成档案转递编号。该编号直接关系到毕业生个人档案的转递与接收,请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二)各学院要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毕业生,并耐心细致做好通知的解读、答疑工作。

 

附件:2026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手册(下)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6月10日